排毒程序

排毒 该程序是各种医学专业的治疗方法,尤其是毒理学和肾脏病学,这些方法可从血液或患者整个机体中撤出有毒物质(毒素)。 应用领域 排毒 程序涵盖了各个领域,例如急性中毒(中毒)到永久性中毒。 治疗 对于慢性 损坏或 慢性肾功能不全。 特别是在急性中毒的情况下 毒品,这是德国最常见的醉酒形式, 排毒 程序是选择的手段。 如果要清除的物质是引起急性中毒的诱因,则必须首先确保其重要功能。 随后,应用排毒程序。 排毒程序可分为两大类:主要和次要排毒程序。 主要的排毒程序的特征在于它包括减少吸收的所有措施(吸收 减少摄入的毒素和有害物质。 程序的选择取决于毒素的部位 吸收,毒素的性质,毒素吸收与治疗开始之间的时间间隔以及吸收的量和临床 流程条件 的病人。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原发和继发毒素的适应症(使用指征) 消除 或使用解毒剂需要对特定于物质的毒物代谢动力学(体内毒素行为)和患者数据进行准确评估。

适应症(适用范围)

  • 摄取潜在致命的毒素 剂量 在开始时 治疗.
  • 内源性毒素清除率(内源性毒素清除)低于外源性清除(从体外清除)
  • 肝或肾功能不全。

程序

主要排毒程序

  • 活性炭 管理 –由于使用的木炭具有很高的吸附能力,这种形式的排毒在当今的急性中毒治疗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吸收 容量)由于其较大的表面积。 这 剂量 施用的方法直接取决于体重。 因此,可以确保各种物质的非特异性结合。 但应注意的是, 管理 of 活性炭 对有机溶剂无效, ,碱和 。 此外,应避免在摄入后使用活性炭(食入 )腐蚀性物质,因为这可能需要进行后续跟踪 内镜 确定不可能发生的任何粘膜损伤。
  • 洗胃–这种排毒程序在当今大多数情况下,不再被视为急性中毒的首选药物,因为它伴随着大量风险,例如误吸 肺炎 (由食物中的食物成分引起的肺炎 呼吸道), 心律失常 小儿中毒。 特别是对 心血管系统 基于冲洗 10至20升的 。 因此,仅在摄入大量毒素和活性炭无效的情况下才表明该治疗措施。 但是,平均而言,摄入的毒素只有30%被充分清除。 而且,如果意识丧失迫在眉睫, 插管法 (人工呼吸) 应该被考虑到。 即使是不合作的患者也应插管,以防止由此造成的后果性损害。
  • 呕吐 - 机械的 喉咙发炎 或摄入 吐根 糖浆可能引起呕吐。 但是,如果摄入的有害物质是腐蚀性物质, 呕吐 可能不会被诱导。 但是,这是有问题的 恶心 可以持续几个小时。

二次排毒程序

二次排毒是指为消除血液中有害物质而采取的措施。 二次排毒程序的基本原理是加速 消除 为了选择次要的解毒程序,有必要对吸收动力学(药物吸收)有详细的了解, 消除,新陈代谢(药物降解)和 体积 of 分配 要去除的物质。 体外消除程序的适应症应始终基于临床表现,额外的神经系统检查以及是否存在有害物质 血液 浓度。

  • 血液灌输–这种二次排毒程序代表了一种从体内去除有毒物质的原理进行的体外(体外)清除程序。 血液 使用特定的吸附系统(毒素堆积在固体上)。 血液灌流用于去除无法通过以下方式从体内充分消除的外源性(外部提供的)毒素: 血液透析 or 血液滤过。 可以通过血液灌注从血流中清除的示例物质是 茶碱 (用于 哮喘 治疗)和止痛药 扑热息痛.
  • 血浆分离–通过血浆分离可以过滤出确定大小的物质。 此外,这些物质必须具有良好的特性 蛋白质结合 并有一个低 体积 of 分配. 毒素 (来自植物“草皮手套”的毒素)可以被称为最重要的示例物质。 血浆分离也是一种体外程序,因此必须将给定的物质大量溶解在血浆中。 与所有体外排毒程序一样,有害物质的去除受到较高的限制。 蛋白质结合.
  • 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原理,主要用于肾功能不全( 损坏),是基于溶解在液体中并位于一个隔间(有限空间)内的物质与另一隔间的交换。 在这些隔室之间有一个半透膜,因此只有某些物质可以穿过该膜。 适用于 血液透析 有必要知道这些物质的消除取决于 污染物的溶解度。 血液透析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进行。 最常见的是这种形式的 透析 使用碳酸氢盐透析进行,但使用醋酸盐缓冲液进行透析,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 也被使用。 *
  • 解药 管理 –所谓的“解毒剂”仅知道约XNUMX%的有毒物质,因此该疗法仅对一些中毒很重要。 解毒剂是有害物质的特定毒理学拮抗剂(拮抗剂),应 正确使用会导致有害物质失活。

*个人 透析 步骤在单独的章节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