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分类

有许多分类或划分 抑郁.。 它们分为:

  • 心因性 抑郁. –神经性或反应性抑郁症。
  • 内源性 抑郁. –性格,即继承。
  • 生源性抑郁症–有机性,物理性或其他潜在疾病引起的。

另一种分类是基于假定的抑郁症原因:

  • 原发性抑郁症-没有明显的生理或心理原因的抑郁症。
  • 继发性抑郁症–因药物中毒/停药或由于其他疾病或药物使用而发生的抑郁症

同样基于假定原因的另一种分类分为:

  • 内源性抑郁症–与原发性抑郁症一样,是“从内部”产生的。
  • 反应性抑郁症(也称为外源性抑郁症)是由离婚,失业,死亡等剧烈事件引起的。

另一种分类(DSM-IV-TR)基于抑郁症的严重程度:

  • 严重抑郁症(英国严重抑郁症)。
  • 轻度抑郁(包括轻度抑郁症)。

在ICD-10国际分类系统(第五章“精神和行为障碍,情感障碍– F30-F39”)中,抑郁症被定义为“情感障碍”诊断类别中特定持续时间的精神病理综合症:

  • F30躁狂发作
  • F31双相情感障碍
  • F32抑郁发作
  • F33复发性抑郁症
  • F34持续性情感障碍
  • F38其他情感障碍
  • F39未指定的情感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