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

高血压 (高血压)in 怀孕 可能是新发的,也可能在怀孕前就已经存在。 妊娠高血压(同义词:EPH-gestosis;子痫;早孕症;妊娠期高血压;gestosis;gravidity-gestosis;graviditytoxicosis;HELLP 综合征;妊娠高血压(HIS);妊娠高血压脑病(HES);移植物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痫;移植物妊娠病;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妊娠中毒;晚期妊娠中毒;中毒;妊娠高血压疾病;ICD-10-GM O11-O16: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水肿、蛋白尿和高血压),可以区分以下形式:

  • 妊娠高血压 [妊娠高血压] (ICD-10-GM O13):先前血压正常的孕妇(血压正常)在怀孕期间新出现的血压 ≥ 140-90 mmHg,但没有额外的先兆子痫定义标准
  • 妊娠期蛋白尿:妊娠期新发蛋白尿 ≥ 300mg/d 或蛋白/肌酐百分比≥30mg/mmol 且不符合先兆子痫的条件且无预先存在的肾脏原因
  • 先兆子痫 (PE) (EPH-妊娠中毒症或蛋白尿 高血压; ICD-10-GM O14.-:先兆子痫):妊娠期间任何血压升高(甚至预先存在)≥ 140-90 mmHg,并且至少有一种不能归因于任何其他原因的新发器官表现:
    • 器官表现在 先兆子痫 通常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检测到 按蛋白尿≥300mg/d或蛋白/肌酐 百分比≥ 30 毫克/毫摩尔。
    • 在没有蛋白尿的情况下, 先兆子痫 如果除了典型器官系统还有新的功能障碍/病理发现,则很可能 高血压: , , 呼吸系统, 血液系统, 胎盘 (SGA:胎龄小/“胎龄小”/宫内生长 迟缓 (UGR))。 中央 神经系统 (CNS)。
  • HELLP综合征 (H =溶血/溶解 红细胞 (红 血液 细胞)在血液中),EL =升高 ,LP =低 血小板; ICD-10-GM O14.2: HELLP综合征); 常与先兆子痫有关。
  • 子痫 (ICD-10 O15.-):慢性慢性癫痫发作 怀孕 (通常与先兆子痫相关)不能归因于任何其他神经系统原因(例如, 癫痫).
  • 慢性高血压 怀孕 (ICD-10-GM O16:未指明的孕产妇高血压):孕前诊断出的高血压(之前 概念) 或在头三个月(怀孕的第三个三个月)。

注意。 还有妊娠水肿( 妊娠期间滞留)和妊娠蛋白尿 [妊娠诱发] 无高血压 (ICD-10-GM O12.-)。 发病高峰:初为人母和 35 岁以上的女性更容易受到影响。 高血压妊娠障碍的患病率(发病率)为 6-8%。 妊娠中毒症的患病率为 5-7%(在西欧)。 先兆子痫的发生率(新病例的频率)为 2%(在欧洲)。 病程和预后:如果 血液 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应入院。 这同样适用于临床或实验室怀疑的情况 HELLP综合征 (见上文),尤其是在持续鞋面的情况下 腹痛 以及子痫、具有严重神经系统前驱期(疾病的前驱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和/或具有严重威胁的高血压危象(立即通过救护车送往医院)的先兆子痫。 无论母体情况(maternal conditions)如何,都有胎儿(子)入院指征。 在妊娠期高血压中, 血液 压力值在分娩后的前 12 周内恢复正常。 HELLP 综合征可能会危及生命。 在工业化国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HES) 占围产期死亡(分娩期间和产后第 20 天死亡)的 25-7%,是产前和产后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占所有孕产妇的 10-15%死亡是由于先兆子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