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的治疗

手术去除皮肤 癌症 (切除)具有安全余量是金标准,因此是所有形式皮肤癌的首选方法。

  • 基底细胞癌:通过外科手术切除基底细胞癌,安全裕度为几毫米。 在脸上,这种皮肤切除 癌症 以节省组织的方式进行手术(显微手术)。

    如果无法手术,则患者会受到辐射(放疗)。 一种形式,即浅表基底细胞癌, 冷冻疗法 (结冰),电灼(燃烧)或药物 咪喹莫特 (调制 免疫系统,局部应用)和5-fluoracil(抑制细胞生长的药物)也可用于治疗皮肤 癌症.

  • 脊髓性瘤:与基底肉瘤一样,也可通过安全距离并可能通过显微外科手术切除脊椎肉瘤。 如果 淋巴 节点 转移 存在,受影响 淋巴结 也被去除,辐射(放疗)启动。

    If 转移 的皮肤癌已经存在或患者无法手术,选择的治疗方法是 化疗。 此外,患者应在治疗结束后每6个月进行一次随访,以便在早期发现皮肤癌的复发或新形成。

定期检查对于这种类型的皮肤癌也很重要。 仅在疾病过程中每3个月和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复发或新形成的皮肤癌。

  • 恶性 黑色素瘤:切除术还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在此,安全距离取决于肿瘤的厚度(1至3 cm)。 如果 淋巴 怀疑有淋巴结受累,检查引流区的第一淋巴结是否 转移 皮肤癌(前哨淋巴结 活检).

    If 淋巴 节点受到影响,它们也被删除。 在这种情况下, 化疗 (与达卡巴嗪合用)和免疫疗法(与 干扰素)开始。 在远处转移的情况下,仅使用姑息治疗,即缓解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