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药物治疗

治疗目标

  • 症状改善,即有症状 治疗 直到明确诊断后再行确诊。

治疗建议[请参阅德国呼吸内科学会的以下指南]

  • 有症状的 治疗,如有必要:祛痰药(例如, N-乙酰半胱氨酸 (ACC), 溴己新,Ambroxolt),确保充足的饮水(> 1.5 l / d); 镇咳 (例如, 戊氧基维林)在夜间(如有必要); 不要结合 镇咳 (“咳嗽 止咳药”和祛痰药(“止咳药”)!急性咳嗽(持续时间≤8周)。
    • 急性 咳嗽 通常不需要祛痰药。
    • 抗生素 治疗 用于急性 咳嗽 通常不需要(强烈推荐水平)。
    • 支气管炎.
    • 用于缓解急性干性刺激性咳嗽,右旋右肾上腺素(合成 吗啡; 止咳)的使用期限应为7天左右。
    • 对于急性咳嗽,应在咨询后4周询问患者咳嗽是否已缓解。
  • 亚急性咳嗽(持续时间3-8周)。
    • 因短暂性支气管高反应性(气道超敏反应,其中支气管突然收缩)引起的亚急性感染后咳嗽(感染后)应分别吸入皮质类固醇或吸入β2-肾上腺素能药物治疗,每次持续约2周(参见下文) 支气管哮喘/药物治疗)。
    • 病毒性或病毒性鼻窦炎(同时发炎 鼻黏膜 (“鼻炎”)和 鼻旁窦 (“鼻窦炎”)可以作为治疗性试验的一部分用鼻皮质类固醇治疗(请参阅下文的鼻窦炎/药物疗法)。
    • 对于亚急性咳嗽,应在初步咨询后4 -8周询问患者咳嗽是否已缓解。
  • 慢性咳嗽–上 呼吸道 疾病。
    • 对于患有干燥性烦躁咳嗽的儿童,可以尝试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限时试验。
    • 在慢性鼻-鼻窦炎中,治疗应为局部(局部;局部)鼻腔治疗(“属于 鼻子“)糖皮质激素,在个别情况下合并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见下文) 鼻窦炎/医学疗法)。
    • 在慢性 咽炎 (咽炎)或 喉炎 (喉炎)应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个别情况下可通过局部疗法(见下文同名疾病)对功能亢进的患者进行治疗。
  • 中的特殊药物疗法(请参见以下同种疾病的各自名称):
    • 急性急性咳嗽 支气管炎, 流感样的感染 影响 (流感),百日咳(百日咳), 肺炎 (肺炎)等。
    • 咳嗽等同于哮喘
    •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的严重(不可逆)病理(病理)扩张(扩张)。
    • 胃食管 回流 (反流疾病)–酸性胃液和其他胃内容物经常回流(拉丁语=回流)进入食道。
  • 另请参见“进一步治疗”下的内容。

备注

  • 警告。 急性咳嗽的自发过程 支气管炎 大约需要四个星期才能完全解决。 持续超过8周的咳嗽(=慢性咳嗽)需要全面检查(就分期诊断而言):
    1. 胸部X光检查/胸部和肺功能检查; 如果胸部X线检查和肺功能正常:第二步; 非特异性支气管激发。
    2. 甲胆碱试验 (美沙胆碱激发试验,英语乙酰甲胆碱激发试验)–非特异性,吸入激发试验,用于测量支气管阻塞(支气管的收缩(阻塞))和反应过度(对刺激的过度强烈(“夸张”)反应),例如支气管哮喘
    3. 支气管镜(肺内镜)或计算机断层扫描(CT); 在诊断结束时,如果咳嗽仍不清楚,则始终建议进行支气管镜检查!
  • 颜色(痰液的颜色)对于细菌性支气管炎的诊断没有预测价值(“预测价值”),也不允许区分 肺炎 (肺炎)和支气管炎(支气管发炎).

进一步说明

  • 一项对推测为神经源性咳嗽(平均13年)的患者进行的小型回顾性研究表明,通过注射止咳药可以缓解 肉毒毒素 (2.5毫升中的0.1单位肉毒杆菌毒素)注入甲状腺癌。
  • 亚急性 一项荟萃分析显示,任何研究的咳嗽药物都无法更快有效地治疗咳嗽。 他们检查了 孟鲁司特 每天10毫克vs. 安慰剂; 异丙托溴铵 0.375毫克/0.5毫升加上 沙丁胺醇 1,875毫克/0.5毫升对 安慰剂; 明胶 每天5次XNUMX cc与继续使用以前的镇咳药; 氟替卡松 每天两次吸入500 µg丙酸vs. 安慰剂; 布地奈德 相对于安慰剂,每日两次两次,每次100 µg,四次; NOP1受体激动剂100毫克,每天两次。 可待因 与安慰剂相比,每日两次30毫克。

植物疗法

没有足够的研究依据 吸入 精油。 注意:精油不宜用于年幼的儿童,因为有喉痉挛(声带痉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