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颤动疗法

心房颤动和房扑的治疗

如果可能,对患者进行因果疗法 心房颤动 应该针对的是,它可以治疗潜在的疾病。 心房颤动 急性发作通常在开始治疗后自发消失。 如果仍然存在,则必须在两个等效的治疗概念之间做出决定:频率控制和心律控制。

这两个概念的主要治疗目的是改善循环系统状况并预防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血液 血块。 第一频率控制:( 应当减少其作用。)药物引起的频率控制:该疗法与洋地黄制剂(尤其是在其他心脏功能不全的情况下)和II类抗心律不齐药物(β受体阻滞剂,例如基础药物)联合使用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 渠道拮抗剂,例如 维拉帕米。 问题来自药物的副作用。

问题在于抗心律不齐药物(尤其是I类抗心律不齐药物)本身会引发心律不齐,这是副作用,尤其是在受损的情况下 。 因此,必须非常仔细地考虑这种药物的处方。 如果在极少数情况下,药物治疗不足以控制频率,则有可能 AV节点 消融(消融=通过当前剂量去除和清除不需要的组织),随后再使用 起搏器.

2.节奏控制:=正则化(也称为心脏复律) 心房震颤/闪烁=转换为窦性心律。 前提条件:减少正则化尝试成功的机会:如果 心房震颤/闪烁持续48小时以上,进行抗凝治疗(可去除任何 血液 血凝块)必须在进行常规治疗前进行四个星期的治疗(有关抗凝剂的治疗,请参见下文)。 正规化后,抗凝(基于药物 血液 细化)始终执行。

  • 心房震颤/闪烁不再存在约。 12个月
  • 消除了可治愈的原因
  • 不存在晚期心脏病
  • 心房过度伸展
  • 心力衰竭(心脏功能不全)
  • 心律失常持续时间过长

两种治疗方法的利弊:节奏控制:频率控制:

  • 仅靠频率控制通常不能解决循环问题,心房仍会不规则跳动,泵血量会波动。
  • 如果心房颤动时间短(少于48小时)或在发生急性疾病的情况下发生,并且心房没有很大的扩展,则特别适合
  • 低主观和客观症状
  • 在所有不适合节律控制的情况下(长期存在,心房膨胀,多次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