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不安综合症:分类

共识诊断标准 不安腿综合症 (RLS)来自国际躁动腿综合征研究小组(IRLSSG)。

通过确定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标准的症状模式来诊断RLS。 该课程的临床线索会适当添加。

标准 产品描述
基本诊断标准(必须满足所有条件):
1 敦促移动腿部,但不总是伴有腿部感觉异常(感觉障碍;不适感)。 a,b
2 在休息以及无活动状态(例如躺下或坐下)期间,移动或引起腿部运动障碍的欲望开始或恶化。
3 运动(例如走路或走路)可以部分或完全缓解移动腿部和相关的运动障碍的冲动。 伸展,至少只要活动持续进行即可。 C
4 在休息或不活动时动动腿和随之而来的运动障碍的冲动只发生在晚上或晚上,或者比白天更糟。 d
5 上述特征的存在不被视为任何其他医学或行为障碍(例如,肌痛(肌肉) 疼痛),静脉充血, 抽筋)e
RLS病程的临床线索:
A.慢性持续性RLS:如果不予治疗,则症状至少每周两次出现,持续一年。
B.间歇性RLS:如果不进行治疗,则在一年内每周症状少于两次,同时伴有压力性生活事件(至少五次)。

传说

  • 有时会出现移动腿的冲动而没有感觉异常,并且有时除了腿外还牵涉到手臂或其他身体部位。
  • B对于儿童,这些症状的描述应使用儿童自己的语言。
  • C如果症状非常严重,则活动减轻可能不会很明显,但是以前一定已经出现过。
  • D如果症状很严重,则可能在晚上或晚上没有发现病情恶化,但必须事先存在。
  • E这些条件(通常称为“ RLS模仿物”)经常与RLS混淆,特别是在调查中,因为它们导致的症状达到或至少类似于标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