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炎症(胆囊炎):药物治疗

治疗目标

  • 无症状
  • 消除 如果有必要的话,可检测到病原体的数量(就细菌性胆囊炎而言;约占病例的85%)。
  • 避免并发症

治疗建议

  • 胆绞痛的镇痛(缓解疼痛),具体取决于绞痛的严重程度:
    • 对于轻度绞痛,最好使用丁基sco蛇胺(副交感神经),直肠(“ 直肠”或肠胃外(“绕过肠子”) 管理 和/或使用 甘油 三硝酸盐加止痛药(例如对乙酰氨基酚或灭蚁灵)
    • 在严重绞痛中,结合使用 咪唑 和丁基东pol碱和阿片类镇痛药! 除了使用阿片类镇痛药 杜冷丁 or 丁丙诺啡! 由于括约肌Oddi痉挛(括约肌痉挛)的风险 胆汁 管道在 十二指肠).
    • 除药 治疗 至少应禁食24小时(不进食),然后低脂饮食 饮食.
  • 如果怀疑细菌性胆囊炎,应进行抗菌治疗(抗生素管理):
    • 注意:经验 治疗 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必须降级(降低剂量,停用单个药物); 治疗时间 应保持尽可能短。
    • 选择抗生素时应考虑以下标准:目标生物,局部耐药情况,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功能,以前使用过抗生素 治疗,过敏和其他可能的不良事件。
    • 氨苄青霉素 + 舒巴坦 (丙氨苄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一线药物]; 对于脓毒症和高危患者:抗生素治疗 哌拉西林 + 他唑巴坦.
    • 治疗时间(见下文《东京指南2018》):
      • 对于I级或II级急性胆囊炎患者,建议仅在手术前和手术时进行抗菌治疗。
      • 对于III级患者,术后四至七天仍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 对于有胆囊周围脓肿(胆囊区域有脓腔)或胆囊穿孔(胆囊破裂)的患者,应继续进行抗菌治疗直至患者发热,白细胞(“白细胞”)计数在正常范围内,和腹部的发现(腹部器官的发现)不再存在
  •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腹腔镜检查; 请参阅“手术疗法”下的内容)。
  • 另请参见“进一步治疗”下的内容。

镇痛药是 止痛药。 有几个不同的亚组,例如NSAID(非甾体类抗炎药) 毒品)到 布洛芬 和ASA(乙酰水杨酸)属于,否则非酸性镇痛药周围的药物 扑热息痛咪唑。 它们都被广泛使用。 这些组中的许多制剂都有胃溃疡的风险( 溃疡),长时间使用。

痉挛药 痉挛药是解痉药 毒品。 它们分为几个子组,用于 支气管哮喘,肾和胆绞痛以及胃肠道痉挛等。 最重要的代表是丁基东pol碱和 东莨菪碱.

抗生素 抗生素是 毒品 当存在细菌感染时施用。 它们具有抑菌作用,抑制了细菌的生长。 或杀菌,杀死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