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动脉疾病:外科治疗

准则建议[S3准则]:

  • 对于血运重建,应优先考虑血管内治疗(通过 血液 船舶 –从内部说)可以在短期和长期内获得与血管外科手术相同的症状改善。 (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1)注:对于TASC-A和TASC-B病变,建议开放率高的血管内治疗;对于TASC-C和TASC-D病变,建议进行开放手术治疗(见下文)。
  • 对于严重缺血的患者,应通过介入治疗流入和随后的流出病变 治疗 只要有可能。 (建议等级A,证据等级2)。
  • 在交叉关节血管段中植入支架(常见 股动脉,pop动脉)通常没有显示。 (共识建议)
  • 在严重肢体缺血阶段,即将出现肢体丢失和缺乏其他治疗选择的情况下,可考虑在关节间血管段植入支架。 (共识建议)
  • 对于间歇性c行的患者,应进行有监督的运动计划以增加步行距离(请参阅“更多 治疗”)在血管内或血管外科手术中同样有效。 (证据类别1)
  • 对于有严重肢体缺血(CLI)的患者,如果可以在短期和长期内获得与血管外科手术相同的症状改善,则应优先进行血管内治疗。 (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2)。
  • 心脏搭桥手术:
    • 行政和支持部门 围手术期的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应在术前开始。 手术或混合手术后应继续进行,除非有禁忌证,否则应长期持续。 (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1)。
    • 行政和支持部门 零碎的 肝素 所有患者均应在放置血管钳之前立即开始。 应通过反复推注维持抗凝 管理 围手术期。 (共识建议)
    • 当创建股pop旁路时,大隐性 静脉 在间歇性lau行和严重缺血中均应使用(如果可能,则由一个段组成),因为它优于替代旁路材料。 (上级: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1;下级: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4)。
    • 在严重缺血中,pop上旁路应自体 静脉 因为它们的耐用性明显高于假体旁路。 (推荐等级A,证据等级1)。

手术适应症(血运重建程序):

  • 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PAVK

一阶

  • 经皮腔内血管成形术(PTA)–在这种方法中,用球囊导管从内侧扩张患处,并在必要时用支撑物保持打开状态(称为 支架)(支架); 适应症:长牵伸的股-病变当符合TASC II标准时,至少在中期,介入治疗的结果可与血管外科手术的结果相提并论。 注意:经皮血运重建后,DAPT(双重抗血小板药 治疗; 最初建议限用一个月的双重抗血小板治疗; 手术血运重建后,可立即开始抗血小板单一治疗[2017 ESC指南]。
  • 旁路手术-使用先前收获的旁路电路创建 静脉.
  • 截肢(终极比率)

估计的风险 切断术 通过确定 氧气 (氧分压)。

氧分压 评估
约60毫米汞柱 正常
<30毫米汞柱 严重缺血
<10毫米汞柱 风险 切断术 约。 70

注意:FDA的信息 紫杉醇-溶出球囊和紫杉醇释放支架治疗周围动脉疾病:死亡率增加(死亡率)。 新的 紫杉醇试验以外的可释放支架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以及经过个人考虑和教育后使用。 注意:BfArM会对此进行平均评估。 健康 服务的研究分析基于来自BEK的德国健康保险数据,长期死亡率未增加 紫杉醇洗脱支架和气球。 更多参考

  • 患有外周动脉疾病(PAVD)和严重肢体缺血的患者(减少 血液 流向四肢),血管内干预使患者免于感染 切断术 以及开放式外科血运重建术(开放性血管搭桥术)。血管内介入治疗具有以下优势:
    • 最初的血管内治疗后患者更加舒适。
      • 更长的时间没有截肢,而且存活时间更长
      • 不太可能在脚踝区域上方(膝盖上方或下方)进行大截肢/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