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疼痛综合征退休金| 慢性疼痛综合征

慢性疼痛综合征养恤金

如果患者即使因长期治疗而无法继续工作, 疼痛,可以申请以下类型的养老金。 一方面,减少收入能力养恤金是一种可能。 如果患者一天只能工作三个小时或更少,则称为“完全”,如果可能工作三至六个小时,则被分类为“部分”。

减少的收入能力养恤金只限于某些时间段,必须在到期后再次延长。 如果申请减少收入能力养恤金,则必须进行一些医疗评估,并证明其 疼痛 尚未通过康复措施得到改善。 另一方面,如果由于慢性而存在严重的残疾 疼痛,可以为严重残疾人士申请养老金。 这意味着正常的养老金可以提前申请。 但是,为此必须首先对严重残疾进行认证。

慢性疼痛综合征的残疾程度(GdB)

GdB(残疾程度)是用于量化身体或精神疾病患者的残疾程度的标准化措施。 GdB的测量范围是0到100,没有限制或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为0,严重残疾为100。通常,严重残疾的人定义为值为50或更高的人。

GdB通常取决于潜在的疾病和所导致的功能限制。 关于至于对于有关 慢性疼痛综合征,有许多不同类型的残疾。 如果潜在疾病的症状不是特别严重,并且由此引起的疼痛几乎不会导致日常生活受限,则患者的价值不会超过20。如果另一方面,潜在疾病是严重的,例如 癌症,并且患者不再能够照顾自己,他/她通常被列为严重残疾。 因此,GdB在社会福利分配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代表了疾病严重程度的非约束性基准。

治疗

该疗法的目的应该是消除慢性疼痛的病因。 由于这通常是困难的,因此该疗法应导致患者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减轻疼痛的强度。 另外,主治医师的任务是在早期识别并治疗心理变化,例如抑郁情绪或睡眠障碍。

止痛药的选择取决于疼痛是归类为伤害性(即从组织开始)还是神经性(即从组织开始)。 神经。 如果疼痛是伤害性的 止痛药布洛芬 可以给予,如有必要, 阿片类药物.

神经性疼痛可以用抗惊厥药治疗,例如 加巴喷丁 或普瑞巴林(lyrica)。 如果心身因素在 慢性疼痛综合征,仅靠药物疗法不足以最佳地治疗疼痛。 在这里,以行为疗法或注意力导向疗法的形式进行的社会心理疗法以支持药物治疗是合适的。

通常,如果可能的话,慢性疼痛综合征的治疗应始终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措施的组合。 事故是导致慢性疼痛综合征的重要触发因素。 由于受伤或疼痛处理不当而导致的长时间疼痛可能导致尚未完全了解的身体变化,并导致慢性疼痛综合症。

因此,重要的是在创伤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治疗身体上的损伤,而且还应给患者提供机会来处理他所经历的事情。 如果这没有发生,则事故也与创伤后应激障碍有关。 这可能会导致疼痛和外伤的过程受干扰,并且即使所有身体伤害都已治愈,疼痛仍然存在。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典型表现是失去控制,绝望和无助的深刻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