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顾者休假:应考虑什么?

新的《家庭护理假法》已于 1 年 2012 月 XNUMX 日生效:所谓的《护理与工作协调法》旨在使劳动者更容易照顾家庭成员并使他们能够继续工作在提供护理的同时。 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新法律的最重要信息。

需要护理的人数正在增加

德国需要护理的人数继续增加:目前约有 2.5 万人在日常生活中依赖外部帮助。 其中,约有 1.7 万人在家中接受护理——要么由他们自己的亲属照顾,要么由门诊护理服务机构照顾。 对于完全就业的亲属来说,对需要照顾的人的全面照顾通常很难或不可能与他们的专业职责相协调。 然而,联邦议院于 2011 年 XNUMX 月通过的新《家庭护理假法》应该会让家庭成员在未来更容易兼顾护理和工作。

家庭护理假 - 旧规定仍然存在

在新的《家庭护理假法》生效之前——也就是直到 2011 年底——想要在家照顾亲戚的员工有两种选择:首先,他们最多可以休假六个月。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工资或薪水,尽管他们继续享受社会保险。 但是,这种安排仅适用于拥有至少 15 名员工的公司。 必须至少在开始前十天通知雇主看护假的期限和休假的范围。 其次,如果家庭中发生自发护理案例,最多可以请假十天。 这是为了保证可以根据亲属的需要为他们安排护理。 该规定也适用于小公司,因此与员工人数无关。 病假证明就足够了。 这两项规定将在1年2012月XNUMX日之后继续有效。

2012年的家庭护理假

未来,员工将能够与雇主协商,将工作时间减少到至少 15 小时,最长可达两年。 在此期间,称为护理阶段,工资只会减少相应减少的工作时间的一半:任何以前有一份全职工作并希望将其减少到一半工作的人将获得其工资的 75%护理期间。 在护理阶段结束后——即最迟两年后——随后是后期护理阶段。 这持续与护理阶段相同的时间长度,并用于重新平衡工资和工时账户:员工再次增加他的工时,但在他减少工时赤字之前不会收到全额工资:对于上面的例子,这意味着员工重返全职工作,但继续仅获得其工资的 75%。 只有在此后护理期结束后,才能为需要护理的同一个人申请另一个护理期。

兼职员工的家庭护理假

与全职员工相比,兼职员工不仅可以通过工资,还可以通过工作时间来补偿雇主支付的预付款。 这是另一个例子:在看护假开始前工作了 30 小时的员工将看护假期间的小时数减少到 20 小时,因此在看护假期间获得了 25 小时的工资。 在护理假期结束时,兼职员工现在有两种选择:

  1. 他像以前一样工作 30 小时,但在后期护理阶段只获得 25 小时的报酬。
  2. 他现在工作 35 小时,但在护理后阶段只有 30 小时获得报酬。

有临时金额的人只能在雇佣合同剩余时间的一半内申请家庭护理假。 通过这种方式,应确保在雇佣关系期间仍然可以偿还预付的工资。 这同样适用于受训者。 《家庭护理假法》不适用于公务员,但根据公务员法,他们可以缩短服务期限或休无薪假。

享受家庭护理假的权利

所有希望在家庭环境中照顾近亲的员工都有权享受家庭护理假。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照顾的亲属必须至少属于护理级别 1。原则上,任何员工——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申请家庭护理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法定权利:如果有重要原因,雇主也可以拒绝家庭护理时间。 如果雇主同意家庭照顾时间,他可以向联邦家庭和公民社会任务办公室申请无息贷款。 在这笔贷款的帮助下,雇主可以支付护理阶段的工资预付款。 在后期护理阶段,雇主会扣留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并用它来偿还贷款。

家庭护理假和养老金

家庭护理假的一个积极方面是受影响的员工在护理和护理后阶段不会失去他们的养老金权利。 在此期间,雇主根据减少的收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此外,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也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每周护理工作至少为 14 小时,而有酬工作不超过 30 小时。 支付给养老基金的是基于亲属的护理水平。 这些额外的付款使养老金权利保持在全职工作的水平。

需要照顾的人死亡或搬迁

需要照料的人在家庭照料期间死亡或无法在家照料的,不再适用家庭照料期的基本条件。 然后,雇员有义务立即将变化的情况通知其雇主。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护理期在需要护理的人搬家或死亡后的第二个月正式结束。

家庭护理假:需要保险

为了尽量减少雇主的风险,必须在家庭护理时间开始之前购买所谓的家庭护理时间保险。 例如,该保险在发生职业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甚至员工死亡时生效。 保险意味着雇主在这种情况下不会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保费较低的保险可以由雇主或雇员购买。 通常,雇主不得在护理期间和护理后期间终止雇员的雇佣关系。 如果他这样做了,员工就不再需要履行后护理期的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在离职后护理期间辞职或疏忽了他或她的职责,他或她必须分期支付预付款。

对《家庭护理假法》的批评

对新《家庭护理时间法》的批评主要来自社民党和工会的队伍。 他们批评只有收入很高的员工才能应对 25% 的长期工资损失。 此外,不存在的法定权利也受到严厉批评:担心这将意味着只有少数公司会真正从事家庭护理假。 在商业方面,家庭护理假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很流行。 公司批评这样一个事实——为了弥补家庭护理时间造成的停机时间——他们必须保留更多的员工。 他们还担心许多员工在护理假结束后不会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