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居民——他们的权利

家庭合同

住宅或其他形式的住宿(设有护理或护理设施)的居民拥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在各自的住宅合同中进行了规定。 未来的住户与房屋的经营者签订合同。

自 1 年 2009 月 XNUMX 日起,家庭合同和护理合同的详细信息受《住宅和护理院合同法》管辖,该法适用于整个德国。 无论您住在养老院、疗养院还是残疾人之家,这都无关紧要。

与住房相关的其他法规,例如最低结构和人员配备要求,由联邦州在州法律中规定。

家庭监督

房屋监管机构检查房屋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这是联邦各州的事务,因此各州的运作方式有所不同。 负责相应房屋的房屋监管机构必须在房屋合同中注明。 此外,通常可以从各自的社会福利办公室获得一份清单; 其中列出了负责监管特定家庭的机构。

原则上,家庭督导员每年至少检查每户家庭一次。 检查可以随时宣布或不宣布。

有发言权

尽管家庭经营者做出了所有重要的组织决策,但居民仍然有机会发表意见。 这是通过三个代表机构之一完成的:主场顾问委员会、主场倡导者或替代机构。 家庭管理层必须提前与各自的居民代表机构讨论所有重要的计划变更。

家庭顾问委员会

除了居民之外,亲属和其他值得信赖的人也可以被选入家庭顾问委员会。 他们共同提出改变建议、转达居民的投诉并帮助新居民安顿下来。

疗养院的顾问委员会还必须参与薪酬谈判以及服务和质量协议的谈判。 它还参与质量保证和家庭主管的监控。

除其他外,在以下情况下,房屋管理部门必须让房屋咨询委员会参与其中:

  • 制定家庭合同范本
  • @制定家庭规章制度
  • 为居民举办的活动
  • 结构变化
  • 提高住房、护理和食品服务的质量

家庭倡导者

如果一个家庭无法找到至少三名志愿者一起组成家庭咨询委员会,则由一名当选的家庭倡导者履行适当的职责。 这是居民、居民亲属或看护者可以担任的志愿者职位。 家庭倡导者只有在再次选出新的家庭顾问委员会之前才会留任。

替补委员会

替代家庭倡导者的替代委员会是替代委员会。 它可以由亲属、照顾者以及老年人或残疾人自助团体的代表组成。 与替代委员会一样,主场倡导者与主场顾问委员会具有相同的义务和权利。 当居民几乎都是需要重症护理的人或无法为自己说话的痴呆症患者时,主要会呼吁这样做。

疗养院合同的签订

合同必须明确列出咨询和投诉的选项(家庭监管机构)以及详细的联系地址。 除了最低法律要求(例如保护居民或与社会福利机构达成协议)之外,居民可以协商合同内容。 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没有义务接受不变的主场合同。 有利于居民的附加规定通常不会受到家庭监管机构的反对。

房屋合同的内容

每份家庭合同都必须详细描述家庭的服务。 例如,这包括护理模式、激活和康复措施的范围,以及医疗和就业机会。 还必须注意哪些服务是由外部服务提供商提供的。 描述了场所和使用的可能性,例如哪里提供餐食、是否有电梯以及是否允许携带宠物。

合同包含有关家政服务、膳食、护理服务、可用辅助设施以及单独商定的附加服务的信息。 确保尽可能准确地描述服务和生活条件。 疗养院合同中未包含的服务不能在事后索取——除非增加费用。

寄宿家庭的费用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包括哪些服务以及哪些地方会产生额外费用? 居民必须能够估计如果使用相应的附加服务他们将面临哪些经济负担。 同样重要的是,如果他们已经需要护理,那么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将承担多少份额的费用。

护理费用,包括护理、住宿、膳食和其他服务的费用必须单独说明。 归属运营商必须在费用增加生效前四个星期通知并证明其合理性。 不允许根据成本单位区分住房费用。

不允许的条款

家庭规则与家庭规则类似。 主场运营商与主场顾问委员会协商后制定。 内容必须符合《家庭法》。

通常,主场规则也是主场合同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未经居民同意,房屋运营商不得更改房屋规则:房屋合同中声明当前有效版本的房屋规则是房屋合同一部分的条款无效。